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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 4309|回复: 2

[公告] 关于灌水帖的界定,超过此限者将被无通知删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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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5-5 14:34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前期吸收新会员后,论坛不时出现灌水情况,未避免以后论坛管理组管理期间可能发生的纠纷,特将灌水界定如下,有此类现象的新会员将有警告一次的机会,5月1日前的老会员发现此类情况一律删号。

1、纯表情图,和连续表情图多于三张。
2、纯符号或纯字母、无意义的英文回复、连续符号多于3个。
3、全部或部分复制他人回复。
4、刷屏超过3帖以上。

以下情况将酌情警告:
1、无意义的万能回复,例如:谢谢楼主、感谢分享等。

以下情况将奖励积分:
1、回复内容针对主题超过50个文字
2、补充主题帖中缺失的图片、文字等
3、发表独到的见解

其他性质情况后期将按需补充,以上试行期为即日起至6月1日,希望各位会员遵守,谢谢。

港知堂社区
2012年5月5日
发表于 2012-5-5 20:17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论坛的规定
尊重发帖者的劳动,用心回复。
向纯灌水的行为说“不”
发表于 2012-5-5 20:40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火红的青春 发表于 2012-5-5 20:32
应该这样,有章可循就好。

巡捕达人威武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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